【勝訴故事】明知是耕地仍建廠房并轉讓 法院判決返還轉讓款
本文的原告李威(化名)便居住于此。李威與趙亮、張勁、李蒙(均化名)是朋友關系。2017年10月,李威與趙亮簽訂了《廠房轉讓協(xié)議》,約定趙亮將其生產家具的公司轉讓給李威,李威向趙亮支付轉讓款300萬余元,同時還約定趙亮欠張勁、李蒙的款項都由李威支付。合同簽訂后,趙亮交付了廠房。與此同時,李威也應趙亮三人的要求將款項全部支付給張勁、李蒙,共計支付款項440萬余元。
在李威的用心經營下公司生意逐漸紅火起來,誰承想,準備大干一場的李威在2019年收到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停電通知書”,這時他才得知廠房所占用土地性質為耕地,廠房建設屬于違法違規(guī)項目。更讓李威氣憤不已的是,趙亮在明知土地是農用耕地的情況下,仍在該土地上修建廠房、住宿房,并在注冊公司后將該廠房轉讓給自己繼續(xù)生產。這真是“嫁禍于人”,咽不下這口氣的趙亮決定訴諸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請求法院解除廠房轉讓協(xié)議并讓趙亮等人返還已支付的轉讓款。
庭審中,被告各有各的說辭。趙亮辯解稱李威所說的并不是事實,當初轉讓是有合法依據(jù)的,但是趙亮并沒有出具相關證據(jù)。張勁辯解稱自己不是廠房轉讓的相對方,而且所收到的款項是代趙亮收取的,所以與自己無關。李蒙辯解稱自己不是《廠房轉讓協(xié)議》的相對人,收取的款項是廠房的修建款,并不是李威所稱的轉賬還款。
首先,被告趙亮是案涉土地的承租人,其明知土地系農用耕地,卻在該土地上修建廠房、住宿房用于家具生產,還注冊成立公司并轉讓給原告繼續(xù)進行家具生產。這種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雙方由此簽訂的《廠房轉讓協(xié)議》無效。
其次,基于《廠房轉讓協(xié)議》無效的原因,“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的規(guī)定,被告趙亮理應將收取的轉讓款返還原告。
蕞后,原告李威在協(xié)議簽訂前后,基于對張勁的信任,通過自己和妻兒的銀行賬戶陸續(xù)向被告張勁轉款380萬余元,張勁收款后向趙亮轉賬支付了270萬余元。因為原告已向被告張勁支付了380萬余元,而協(xié)議載明的 300萬余元已包含在原告所支付的款項內,即應視為原告已向被告趙亮支付了300萬余元,因此該款項趙亮應予以返還。此外,對于原告向李蒙支付的 60萬余元已經明確為廠房建設款,應視為原告按照協(xié)議約定代被告趙亮向李蒙支付的建設款,故此款趙亮應返還給原告。
法院經過審理后,支持了冠領律師的部分代理意見。判決被告趙亮返還原告李威轉讓款 270萬余元。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CCTV1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嘉賓律師; CCTV12中央電視臺《律師來了》頭部季、第二季、第三季嘉賓律師; BTV《第三調解室》、《法治進行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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