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原靖江某科長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具體受賄細節(jié)公開……
被告人方某甲,曾用名方某乙,男,1967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3210861967********,漢族,大學文化,靖江市**局**科科長,住靖江市**街**號。被告人方某甲因涉嫌受賄罪,于2020年1月6日經本院決定取保候審,同日由靖江市公安局執(zhí)行取保候審。
本案由靖江市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被告人方某甲涉嫌受賄罪,于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方某甲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方某甲,聽取了被告人方某甲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20年2月7日,本案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被告人方某甲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
2012年5、6月份至2019年4月,被告人方某甲擔任靖江市**局**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劉某某、吳某某、陶某某等人所送財物,價值計人民幣43060元。分述如下:
1.2012年5、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外語培訓中心舉辦者劉某某為請其在該培訓中心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面額人民幣500元的超市購物卡1張。
2.2012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甲教育培訓中心舉辦者吳某某為感謝其在該培訓中心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所送價值人民幣1240元的中華牌軟盒香煙2條。
3.2013年春節(jié)前至2014年春節(jié)前,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先后2次非法收受靖江市**技術學校舉辦者周某某為感謝其在該校學生學籍管理、申報學費補助等方面的關照并請其繼續(xù)關照,由該校教導科主任陶某某經手所送面額計人民幣6000元的超市購物卡6張。具體分述如下:
?。?)2013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陶某某經手所送面額計人民幣3000元的超市購物卡3張。
?。?)2014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陶某某經手所送面額計人民幣3000元的超市購物卡3張。
4.2017年春節(jié)前至2019年春節(jié)前,被告人方某甲先后3次非法收受靖江市*乙教育培訓中心舉辦者張某某為感謝其在對該培訓中心檢查、該培訓中心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所送面額計人民幣6000元的煙酒提貨單3張。具體分述如下:
?。?)2017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一飯店,非法收受張某某所送面額人民幣2000元的煙酒提貨單1張。
?。?)2018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一飯店,非法收受張某某所送面額人民幣2000元的煙酒提貨單1張。
(3)2019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和盛飯店,非法收受張某某所送面額人民幣2000元的煙酒提貨單1張。
5.2018年春節(jié)前至2019年春節(jié)前,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近,先后2次非法收受靖江市**實驗幼兒園舉辦者葉某某為感謝其在該幼兒園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并請其繼續(xù)關照所送價值計人民幣2840元的五糧液酒2瓶、中華牌軟盒香煙2條。具體分述如下:
?。?)2018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近,非法收受葉某某所送價值人民幣1600元的五糧液酒2瓶。
?。?)2019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近,非法收受葉某某所送價值人民幣1240元的中華牌軟盒香煙2條。
6.2018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靖江市**局北側江陽路邊,非法收受毛某某為感謝其在靖江市**幼兒園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所送價值計人民幣4840元的飛天茅臺酒2瓶、中華牌軟盒香煙2條。
7.2018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德誠廣場附近,非法收受靖江市*丙教育培訓中心舉辦者季某甲為感謝其在該培訓中心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所送價值人民幣1240元的中華牌軟盒香煙2條。
8.2018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甲文化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某為請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價值人民幣1240元的中華牌軟盒香煙2條。
9.2018年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甲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股東印某某為請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價值人民幣1240元的香煙提貨單1張。
10.2018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吳記家常菜館附近,非法收受高某某為請其在靖江市*乙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價值人民幣1500元的中華牌細支軟盒香煙2條。
11.2018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新天地濱江花園小區(qū)附近,非法收受靖江市*丙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某為請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面額計人民幣3000元的煙酒提貨單2張。
12.2018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局門口,非法收受戴某甲為請其在靖江市*乙文化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價值計人民幣2000元的超市購物卡4張。
13.2018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丙文化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某乙為請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面額人民幣3000元的煙酒提貨單1張。
14.2018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東興街,非法收受靖江市*丁文化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為請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面額計人民幣2000元的超市購物卡2張。
15.2019年春節(jié)前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本市泰和國際城附近,非法收受戴某乙為感謝其在靖江市**文化藝術培訓中心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所送價值人民幣2940元的煙酒提貨單1張。
16.2019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戊文化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為請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給予關照所送人民幣1000元。
17.2019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某甲在其辦公室內,非法收受靖江市*丙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實際經營者方某某為感謝其在該公司辦理辦學許可證過程中的關照等所送價值人民幣2480元的香煙提貨單1張。
被告人方某甲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案發(fā)后,靖江市監(jiān)察委員會依法扣押被告人方某甲退出的人民幣37640元及煙酒提貨單兌現(xiàn)款人民幣5380元。
1.靖江市監(jiān)察委員會提取的相關任職文件、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煙酒提貨單復印件等書證;
2.證人劉某某、吳某某、張某某等人的證言;
4.靖江市價格認定中心出具的價格認定結論書等。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方某甲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方某甲系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頭部款、第三百八十三條頭部款第(一)項、第三百八十五條頭部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方某甲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方某甲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的受賄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頭部款第(一)項、第三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方某甲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頭部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產業(yè)招商/廠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機:13524678515;?13564686846;?13391219793?
請說明您的需求、用途、稅收、公司、聯(lián)系人、手機號,以便快速幫您對接資源。?
長按/掃一掃加葛毅明的微信號

掃一掃關注公眾號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公眾號:園區(qū)產業(yè)招商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部份內容收集于網絡,如有不妥之處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 13391219793 僅微信